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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天新聞好像名人圈大地震⋯ 在臺灣,和未成年人交往的法律責任主要取決於具體行為、雙方年齡差距以及是否有涉及性行為等等
當事人C先生肇事逃逸後,越想越不對勁,在家人的勸說下,才前往警察局,以為這樣算是自首,結果…
肇事逃逸的立法目的,主要是為了保障事故現場的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,防止事端擴大,並保護事故受害者的生命與健康。在事故發生後,駕駛人有義務留在現場,對事故進行必要的處理、提供急救、協助執法人員調查事故,並
來說說今天很夯的兩個字——交保 什麼是交保?交保就等於無罪嗎?
各位注意啦!「喪屍煙彈」從三級毒品改列二級毒品 在之前的文中才提到俗稱「喪屍煙彈」的依托咪酯,在今年8月5日被行政院公告列為三級毒品管制
山陀兒颱風過後菜價上漲,南彰化一個「良心菜攤」,用市價不到一半的價格把菜賣給客人,只要一擺攤,立馬賣光
中華民國 生日快樂!
派出所所長深夜攔檢違停車輛,遭車上女毒蟲突然加速逃逸拖行,造成傷重不治殉職的憾事。警方將陳姓女嫌犯逮捕後,在她的包包內搜出「喪屍煙彈」…也是近幾個月常佔據各大新聞頭條版面的新興毒品
:我之前被詐騙集團騙,有匯錢給人家,後來去警察局報案。詐騙集團有被抓到,地檢署昨天寄起訴書給我。我要去哪邊拿回被騙的錢?
疑酒後起衝突,少年一言不合持刀砍死人,新聞寫道「法官已裁定將少年收容」
拒絕夜間警詢是權利,本質上無關乎特別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
中捷車廂砍人洪姓嫌犯提出停止夜間警詢,因此要在拘留室待一晚明早才能進行筆錄。新聞一出,「司法已死」「亂了 真的亂了」「這樣才是台灣法律」「包庇犯罪」「恐龍並沒有被滅絕,只是進化成法官」⋯下方留言罵成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