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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中遇到債務、車禍、土地、工程款、合夥或其他民事糾紛時,有些人不希望事情直接鬧上法院,會選擇找雙方都認識的朋友、長輩,甚至是在地方上比較有人脈的人出面「幫忙喬」!找第三人協調本身當然沒有問題,很多糾紛確實可以透過中間人傳話、協商,最後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...
孩子之間發生衝突,從推擠、拉扯、毆打,到遊戲過程中造成骨折、受傷,甚至留下長期傷害,事件發生後,家長在認定「誰對誰錯」之餘,尚須面對醫療費用由誰負擔、父母是否需要賠償、學校是否也有責任,以及孩子年紀還小,究竟需不需要負法律責任?
民眾需要辦理借款契約、授權書、遺囑、離婚協議或租賃契約時,常直覺的想到找律師協助,並幫忙公證;委任律師協助案件可以,但,公證不行!這也是多年來在進行法律服務中相當常見的誤解。
民眾在借款、買賣、工程承攬或投資合作時,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,會要求對方簽立本票。當債務人遲遲未還款時,也常聽到有人說:「去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就好了。」許多當事人在取得法院核發的本票裁定後,卻發現對方仍未付款
「鄰居的監視器好像照到我家門口。」「每天進出都被拍到,這樣合法嗎?」「監視器拍到我家窗戶,算侵犯隱私嗎?」近年來,隨著住宅安全意識提高,越來越多民眾會在自家門口、騎樓、庭院甚至陽台裝設監視器,也因此衍生大量鄰里糾紛!
辦手機門號、租停車位、加入健身房、訂線上平台會員、買保險、訂房、叫車、網購等,在現代生活中,我們幾乎每天都在「同意契約」!但這些契約,多半不是一條一條談出來的,消費者要嘛全盤接受,要嘛就不要交易!
許多人遇到法律問題時,第一直覺往往是:「律師諮詢要錢嗎?」「我只是問一下,不需要很深入。」「免費的就好吧!」
在紛爭產生時,「和解」往往是雙方快速解決紛爭的有效方式。然而,許多人對和解的種類、法律效果,以及「要和解卻找不到對方」時該如何處理,仍相當陌生。
2026年,是臺灣勞動制度重要的「轉折點」,從薪資、保險、家庭照顧,到外籍移工退休金制度,許多攸關勞工與企業主的制度都將迎來重大調整。
其實,法律對 雇主 也有設計保障,避免因為裁員而落入「資遣違法」或「支付過高金額」的風險...
小林在一家電子公司服務十多年,一直兢兢業業。某天,公司突然通知因景氣不好必須裁員,小林便被列入資遣名單。雖然公司承諾會發給資遣費,但小林卻對這樣的處置感到錯愕,甚至懷疑公司是否符合合法資遣的要件?
想像你在便利商店看到:「加熱菸已經有賣了耶?」 店員笑回答:「對啊,不過只有這14款可以,其他還是違法的!」 這就是加熱菸「正式有條件解禁」的背後真實情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