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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在借款、買賣、工程承攬或投資合作時,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,會要求對方簽立本票。當債務人遲遲未還款時,也常聽到有人說:「去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就好了。」許多當事人在取得法院核發的本票裁定後,卻發現對方仍未付款
繼上一篇阿伯本票無效事件,有時是無意為之,但本票又是現在常用的借據,來說說本票的一些Q&A!
某場法律諮詢中,一位阿伯說朋友跟他借了錢,為了讓他放心也簽本票給他,但後來還錢時間到了,遲遲討不回來,看看可不可以用本票扣對方的財產? 律師接過本票一看…只能跟阿伯說:這張本票是無效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