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法律專欄
夫妻共同生活期間,財產移轉並不少見。房屋登記在其中一方名下、配偶協助支付房貸、夫妻之間直接移轉現金或不動產,這些安排在婚姻存續期間看似單純,真正發生離婚時,卻可能立即衍生財產歸屬與剩餘財產分配的爭議。
近年來,選擇以協議方式結束婚姻的夫妻愈來愈多,多數人也會上網搜尋離婚協議書範本,希望自行完成離婚程序。然而,實務上許多離婚後的糾紛,並不是因為離婚無效,而是因為離婚協議內容約定不完整、不夠明確,導致雙方對權利義務產生不同理解,最後仍須透過法院解決。
深夜的客廳裡,燈還亮著,但兩個人卻早已不再交談…曾經一起規劃未來的伴侶,如今各自滑著手機,彼此之間只剩沉默與距離。也許沒有激烈爭吵,也沒有外遇或暴力,但日復一日的冷淡與疏離,讓人開始懷疑—這樣的婚姻,還算是婚姻嗎?
在家庭衝突、感情糾紛或跟蹤騷擾案件中,「保護令」往往被視為一種暫時性的措施,但在法律實務上,它其實是一道具有高度強制力與刑事效果的法律紅線。
離婚時,最常見的爭執之一,就是「錢到底該怎麼分」。有的人說:「那間房子是我買的,跟他沒關係!」另一方卻主張:「我們結婚後一起生活、共同打拼,怎麼能說一點都沒我的份?」
「我是女性,結婚後我要住哪裡?」過往社會、時空背景或父權思維帶給我們的觀念,讓大家直覺認為婚後住夫家天經地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