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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立遺囑與遺產規劃:把心意落到法律上-律師事務所|彰化律師事務所|員林律師事務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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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新聞提到一名藝人在家中過世後,其生前曾在節目中公開表示已經立好遺囑,打算把遺產全數留給長期照顧他的乾兒子。大家一定會疑惑:是否可以把財產留給非血緣關係者?遺囑又在法律上有多大的效力?遺產分配真的如口頭說法那麼簡單嗎?

這起事件提供一個極好的契機,讓我們再一次探討「遺囑」與「遺產」不同層面的法律議題。





一、什麼是預立遺囑?它為什麼重要?

遺囑,是一種法律上最終意思表示,其法律效果在於:
遺囑生效後,立遺囑人的財產分配以遺囑為依據,而非由法律的法定繼承順序自動決定。


預立遺囑的核心價值:
表達「最後意思」:
不論是留給家人、朋友、伴侶甚至照顧者,都能在法律上被尊重。
避免未來爭議:
若沒有遺囑,遺產分配將完全適用民法的法定繼承規定(民法規定順序與比例),可能與當事人真實心願不一致,造成家屬衝突。
避免「無主遺產」困境
若繼承人不明或爭議頻生,法院程序調查、公告、繼承登記等程序往往冗長。
因此,「先立遺囑」並不是僅止於情感宣示,而是讓重要決定具有法律效率的關鍵步驟。


🚩(相關文章:你寫遺囑了嗎?)

 



二、遺囑可否指定非血緣的人為受益人?

答案是:可以。

在台灣法律下(例如民法),遺囑人只要遺囑的形式與內容合法,即可:
指定非血親為受益人
將遺產留給朋友、照顧者、伴侶
甚至指定法人或團體(例如公益團體)為受益人


只要符合法定程序的遺囑,其法律效力通常高於法定繼承(除非有無效或撤銷的理由)。


這意味著像新聞中這位藝人打算把財產留給乾兒子(非血緣關係者),在法律上是有可能被尊重的,前提是遺囑形式合法、內容清楚且未被撤銷。


 



三、遺囑與法定繼承的關係

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,遺產會依法定繼承順序分配:
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姊妹……依序取得「應繼分」

有遺囑的情況下:
遺囑指定的受益人優先,但法定繼承人仍有「特留分」的保障

什麼是「特留分」?
特留分是法律給予法定繼承人(通常是配偶與子女等)不可剝奪的最低繼承比例。
即使立遺囑人把全部財產留給乾兒子,也可能被法定繼承人提出:「特留分請求」,要求保留部分財產份額給他們。這一點常常是遺囑規劃中最容易引發法律爭議的部分。


🚩(相關文章:遺囑中的「特留分」?)

 




四、不要只「立遺囑」,還要「做好規劃」

遺囑之外,要思考:
是否需安排信託或其他財產處分工具
是否提前處理債務或稅務問題
是否預留必要生活費給法定繼承人
是否明確列出特留分的處理方式

這些規劃,不只讓遺囑更穩固,也降低未來紛爭風險。

對於乾兒子(或其他非血緣受益者),如果立遺囑人希望這些人不只是「財產受益人」,也想指定他們處理某些後續事務(例如協助辦後事、管理遺產事務),則常見做法為:


指定遺囑執行人(由遺囑明確指定
採用公證遺囑以減少未來程序爭議

僅靠口頭承諾或節目中談論是不具法律效力的。



預立遺囑是尊重自己心願與保障家人利益的重要行為,但它並不是萬能的。
要讓心願真正成為法律效力,就必須結合:合法形式、完整內容與條款設計、周延的財產與稅務規劃、配合特留分、信託或其他制度安排!


🚩(相關文章:代筆遺囑必知重點:讓遺產繼承不再留下爭議)





遺囑不是一句話、一段發言或一張單子,而是一套法律上可執行的計畫。如果想進一步確保遺產安排既符合法律程序,又照顧到心意與關係網絡,及早尋求專業法律協助,是最重要的一步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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